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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协议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已分开五六年

协议离婚 2023-03-09 0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是需要离婚冷静期的。如果是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那么需要签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天之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离婚的。
    那么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民政局提出撤回离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分析: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是需要离婚冷静期的。如果是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那么需要签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天之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离婚的。
    那么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民政局提出撤回离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是有冷静期的。且一般为三十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离婚登记请求,确认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双方反悔的冷静期限,期限届满无人反悔的,即可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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