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夫妻离婚后,房产给女方,因还未拿到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到开发商处更名,开发商说要缴纳过户费5000元。法律都不收取,这种情况应向什么部门投诉?谢谢。夫妻离婚后,房产给女方,只有购房合同,开发商说要缴纳过户费5000元。这种情况应向什么部门投诉?

离婚 2019-03-30 00: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如果购房时采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则址分容易办理,如采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方式付款,则办理起来比较麻烦。可按以下办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
    二、预售登记后购房人要求更名的,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实践中,开发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一般为1%。同时,如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买受人与原买受人共同购房,则新的单独的买受人应符主体资格条件,如已成年等。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因此购房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合同能否更名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离婚后房产证更名是确保离婚房产归属的关键一步,因此,对于离婚时分到房产的一方,一定要即是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变更房产证。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选择找专业人士代理办理此事,省事又没有法律风险,及时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
  • 离婚后分得的房产,免税办理过户,只需凭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身份证就可以办理。
    协议离婚的办理过户,需双方当场,方能过户。法院判决的可以单方申请,即可办理过户。
    费用只有产权的证本费,不牵涉到税费。
    补充:以上所指免税为过户的契税、个税、营业税,印花税为产权登记时收取的,一般为五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