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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打算买房子,需要贷款,男朋友一个人贷不下来,要求办结婚证,一起贷款买房,这样如果以后离婚怎么处理我们打算买房子,需要贷款,要求办结婚证,一起贷款买房,这样如果以后离婚怎么处理

离婚 2019-03-03 23: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1、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蓄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公积金余额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为零,这就意味着您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款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   离婚之后,夫妻之间可以办理住房析产过户。是依据两人离异协议的约定,凭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分割情况细则,归哪一方),住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双方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只要200元左右手续费就可以办理析产过户住房给一方。
      离婚后,如果双方办理住房买卖过户,可以申请贷款。因为离婚后两人不是夫妻关系,可以办理正常住房的买卖过户手续,买方可以依照本地银行规定申请住房贷款按揭手续。办理买卖过户的前提是,该住房析产完毕,属于卖家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
  •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不同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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