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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朋友借钱故意发错身份证号码,但借条签名了,有效吗

综合法律 2019-01-29 13: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钱给别人打借条会要好点。借钱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欠条是做生意别人欠货款或者合伙结算后没有钱写的条子,一般为买卖合同纠纷或其他什么。现在法院对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比较严格,一般在需要借条的同时还需要银行转账单或者取款单,所以借钱时要注意付钱的方式,最好用转账的方式进行;另外写借条也需要小心,如果借钱实际有利息而借条上没有注明的,对方开庭时又不承认的若他有证据证明(以转账方式付利息的)则这部分在借款本金中扣除,所以借条上需要写上利息,但是月利息不能超出3%。
    另外就是身份问题,写了借条就是怕出意外后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拿回,所以需要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最好就是拿到身份证复印件,起诉对方时条件就齐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借条一定要由借款人亲自写,写字的笔要由出借人提供,找一个平坦的地方供其写借条。
    注:借条上不要约定还款日期,不然你需等到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才可起诉,其次到期后超出两年起诉的,对方若提起诉讼时效的问题你就会败诉。
  • 打债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身份证、债权债务相关合同、借/欠据、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
    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委托人是公司的,还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证人证言。
    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4.录音。
  • 借条的本质是一份简易的借贷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其成立和生效的条件由法律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由此可见,只有签名没有指纹,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反过来说,只有指纹,没有签名,合同是否也有法律效力呢? 答案也是肯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 身份证最好不要借给别人,如果有人想借的话,你可以跟着一同去,要看清楚对方办理什么业务,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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