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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的,家里的房本好多年前就找不到了!找不到期间已经又翻盖了房子,面积比以前的。而且我是兄弟两个也已经分了家。可是现在都没有房产证!请问我们哥俩能办理吗?到哪里办理?需要有什么程序呢??找不到期间已经又翻盖了房子,可是现在都没有房产证!请问我们哥俩能办理吗?到哪里办理?需要有什么程序呢?

房产纠纷 2019-02-01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依据具体情况做判定。。按照正常的程序,先有土地证,后有房产证,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人应该是同一个人。当涉及转让时,先办理房屋过户并办理新的房产证,凭着新换发的房产证,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并换发新的土地证。
  • 房产证什么能办下来;只要商品房开发商具备以下条件, 一般需要3-6个月办理好房产证。。。
    需要开发商的各种国土手续齐全、开发立项、规划报批、施工图审、修建手续、报建、预售等等,的手续办理齐备。
    还需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其它的消防、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这些完善后,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在办理房产证开始后,还需要3-6个才能拿到房证。
    (如果是二手房,手续办理完后,一般需要10-20天时间,因为二手房本就有房产证,只是过户)

  • 一、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合同效力和操作,实际上并不是一律认定无效的。
    二、相关法律条文
      
    1、优先保护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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