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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在2011年进的公司,当时是通过劳务派遣进的公司,现在也是属于劳务派遣的员工,进厂是让我们写了一份自愿不缴纳社保的申请书,不缴纳社保。现在公司又出通告,可以缴纳社保,请问现在可以要求公司或者劳务派遣公司补交之前的社保吗?如果现在申请离职,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和公司经济补赏吗?应该怎样去维权呢?请问现在可以要求公司或者劳务派遣公司补交之前的社保吗?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和公司经济补赏吗?应该怎样去维权呢?

劳动纠纷 2019-05-14 06: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开展劳务派遣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


    二、明确异地劳务派遣应当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三、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四、明确贯彻落实的措施


    五、明确过渡期原则


    六、明确行业协会参与“互为代理”管理。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应该给你缴纳社保,但没有缴纳的,你有权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你在劳动仲裁时可以提起诉权。
    要找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设局去算,因为各地还不是很统一,有的地市有自己的文件,是你不知道的。现在你要做的是:搜集你一年前在公司工作的证据。
  • 针对部分企业不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现象,《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管是私企、国企,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以法的刚性保障职工权益。
      “这部法律的全面实施,将社保制度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以法律形式保障百姓的社保权益。”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社会一直非常关注一些单位和个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在过去20多年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一些企业是因为经营困难、濒临破产等客观原因,没有能力缴纳,也有一些是因为社会保险意识淡漠,有意规避或者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
      今后,若企业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
    可以说,《社会保险法》强化了用人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规定了对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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