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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小产权房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小产权房 2023-03-12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房合同丢失后办理房屋产权流程:
    (一)与开发商协商进行补办合同;
    (二)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购房合同丢失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分情况对待:
    一、未登记备案的。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看然后给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
    二、已经登记备案的。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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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对于购房合同丢失,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
    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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