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工作单位注销总公司还有,社保已交11年,可以主张什么补偿?

综合法律 2019-02-01 1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注销社保没停,有两种方法:
    1、找个新公司交社保就可以了;
    2、找到原来的公司财务,请他到地税进行处理或者能够开证明你已离职,然后自己转成个人灵活就业办理社保。
  •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举个例子,以工资为5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5000*2%=100元,单位5000*8%=400元; 以此类推
    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或赔偿,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
  •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条件进行处罚
    用人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