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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在工地工伤死亡,对方一直不理不釆,经I安机关处理至今,对方没回复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24 07: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地因工受伤,具体的赔偿数额,要去做工伤鉴定后才能够确定;
    1、如果你的伤残程度在1~4级之间,你可以享受的待遇是:
    (1)医疗费
    (2)护理费,如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上写明有护理依赖的话,护理费分为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伤残鉴定后的护理费。
    (3)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按月领取一定比例的本人工资,注: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60%计算。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如果你的伤残等级在5~10级,你可以享受的待遇是:
    (1)医疗费
    (2)护理费,5~10级一般没有护理依赖,护理费单指住院期间的护理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按正常死亡,获得丧葬费,工伤待遇没有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1、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2、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3、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按规定赔偿不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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