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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如何还款,消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债务追讨 2023-03-13 1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后,还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只有履行了法院的判决书后,才能删除失信信息,消除相关的限制。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律分析:只要还钱了,就可以从失信名单中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进行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 法律分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只是敦促还款的手段,钱还是需要还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后,只有履行了法院的判决书后,才能删除失信信息,消除相关的限制。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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