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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怎么取消

案件执行 2022-11-17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后,两年后撤销。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者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那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如果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及时撤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 失信被执行人解除可以通过履行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通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确认履行完毕,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被失信执行人撤销流程如下:如果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或者已被执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可以书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就会撤销一般情况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或者已被执行完毕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的系统会显示“已履行”,法院是会主动撤销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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