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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没有结婚证。没登记的。现在孩子两岁了。。我门不再一起了孩子没户口呢。。我想要这个孩子跟我一起生活。怎么办。请问没有结婚证。没登记的。现在孩子两岁了。我门不再一起了孩子没户口呢。我想要这个孩子跟我一起生活。怎么办。

离婚 2019-02-15 20: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从1994年2月以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要没领结婚证的都不算结婚,所以2001年你男朋友和他老婆在一起的也不算结婚,法律上讲他们从未存在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书只是对财产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等问题作的约定,应该没有问题。
    但还是建议你到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让他陪你去调查下他的婚姻状况,这样可以放心些。祝你好运
  • 非法生子可以上户口,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孩子户口与抚养权没有必然的联系,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如果户口迁移不涉及属性问题(即农业户口可以前往城市),则孩子的户口可以采取投靠母亲的方式进行。
    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
      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因此母亲方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证明迁移人确实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亲的户口簿是证明户籍在当地具备入户资格,而提交父亲的户口簿是证明孩子的户籍确实是在孩子父亲的户口上。
      注意,以上户籍迁移只能在同类户口或农转非进行,非转农则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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