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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租房收入证明是家庭总收入证明吗?

房屋买卖 2023-03-14 0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租房收入证明: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个人公租房申请书。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 法律分析:依照当地的政策填写。
    公租房收入证明: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个人公租房申请书。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 法律分析:公租房人均收入的计算方法,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来决定,具体要到相关的部门去咨询一下。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以下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
    (一)公安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
    (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三)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况信息;
    (四)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七)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八)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九)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
    (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税信息。 上述数据信息的格式、标准、共享方式,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商有关部门确定。 有关部门和单位拥有专项附加扣除涉税信息,但未按规定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拥有涉税信息的部门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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