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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从离婚开始,我的前夫就不需要抚养费了。如果我再婚了,他们需要抚养费,我需要补上以前没有给过的,还是再婚后给了

子女抚养 2023-03-14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存续期间抚养费的规定是:父母没有离婚但是有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所要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应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法律分析:抚养费给付是在夫妻离婚时才需要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的财产对子女进行抚养,所是不存在抚养费问题的。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对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可以要求返还。而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支出的抚养费应否返还则没有定论。《民法典》规定了只有亲生或收养父母才有向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在与子女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形下,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男方支付的抚养费均是以其个人财产支付,可以要求全额返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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