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泰安东平在五个村流转土地260亩,如何申请硬化干燥场地

土地纠纷 2023-03-15 0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开具《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登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的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土地整理。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可以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土地整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者共同承担。

  • 1、如果需要使用耕地的,就要首先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的申请。
    2、由乡级的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由相关的部门签字与盖章。
    3、经过县级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上报县级的人民政府同意批准。
    4、经营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涉及到土地承包权流转的要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5、关于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要填写补充耕地方案。
    6、私人承包土地用于种植的,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缴纳土地承包费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