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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南宁被朋友骗了30多万,这是一种诈骗行为

诈骗 2023-03-15 0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是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如果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千元及以上的,可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这就是诈骗,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虚假证明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骗智力低下的人从重处罚。
  • 构成诈骗罪要求数额较大,按照高检的量刑标准,所谓“数额较大”即2000元以上。
    20元构不成犯罪。
    补充回答:要想刑事立案必须是针对单个案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可能累计骗别人的钱算到你一个人身上。
    单个人只骗你20元是构不成刑法上的诈骗罪。可以举报到公安局要求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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