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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四十年产权的商业性住宅,请问律师产权到期后国家要拆迁的话有赔偿吗,开发商说到期一年前去申请续约的话到期后拆的话就有1比3的赔偿,请问有这回事吗?请问律师产权到期后国家要拆迁的话有赔偿吗,开发商说到期一年前去申请续约的话到期后拆的话就有1比3的赔偿,请问有这回事吗?

国家赔偿 2019-03-09 20: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征地拆迁,全国各地规定的补偿政策、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以国务院或者是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为准。具体情况要结合你们当地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没有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在征地拆迁中也应获得合理的补偿,可以结合房屋的使用年限、面积等情况综合予以评估。
    进一步咨询可以来电,咨询免费。
  • 拆迁一般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并且,如果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房主一般也不会出售房屋,所以你提这问题一般都是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再遇到拆迁。
    主流的观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系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时间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属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均无法预见的情况,也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
    一方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国家拆迁由国务院拆迁补偿条例规定,其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申请预拆迁的情况,首先是要符合当年你所在区域的规划,如果你所在区域没有征收计划的话,那么你申请预拆迁也是没有意义的。其次,征收部门还要主动进行征收的统计和相关行为,你主动去找,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签署这个协议,一般是不会和你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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