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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在我父母家住,孩子也在我父母家,结婚6年了,常年对我有家庭暴力,本想在我父母跟前会顾虑一些,可是还是对我说打就打,对我拳打脚踢,我想请问可以用什么方法可以离婚?并且不伤害我父母的家,因为我怕他砸我父母的家,今天他又动手打了我,这次我真的不想过了,可是有什么办法不让他在我家,和他离婚那孩子也在我父母家,结婚6年了,请问可以用什么方法可以离婚?这次我真的不想过了,可是有什么办法不让他在我家

离婚 2019-03-28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先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 通常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应当遵守我国法律一夫一妻的规定,不能同他人结婚,否则可能会构成重婚罪。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已经结婚,同时在外面又于他人同居的,符合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离婚。
    法院会根据实情,如果一方确实存在与他人同居的,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可以不进行调节而进行判离。
  • 夫妻俩离婚时候,可以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原则上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归女方直接抚养,孩子超过十岁需要征求孩子意见。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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