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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在一家公司上班,后来他们提拔我为股东,我入了30万,但是没有写任何证据,把钱直接打入注册公司法人账号,口头说每年给我10%的股份,在公司承认我为股东,我负责业务部门,也在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签过字,现在公司倒闭了,亏损了300万,我想问下我投资的钱还能要回来不?后来他们提拔我为股东,把钱直接打入注册公司法人账号,现在公司倒闭了,我想问下我投资的钱还能要回来不?

公司企业 2019-03-19 11: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的债务与法人或者公司股东是分开的,所以公司的债务会以公司的财产进行偿还,你这里提到了房产抵押,届时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银行会起诉公司,胜诉后会将该房产进行拍卖。建议你联系律师,详细了解公司破产或清算方面的规定,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 公司关闭,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按法律规定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只支付两倍工资已经很好啦。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即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董事长或者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负有较大债务未偿还的。3,因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4,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清算结束之日起未满3年的。5,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未满3年的。
    所以,担任法定代表人至少应该为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
      设立外商投资控股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4亿美元,新政策要求外商申请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并有三个以上拟投资项目,或者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
      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公司的名称来讲,所谓投资公司,一般主要从事经贸、资产、经营类投资范围,当然主要还要看公司章程中注明的经营范围。
      投资公司是以将货币或资产投向本身以外的企业或个人、并从这种货币或资产的投入取得直接经营收入或通过股份变现实现资金退出的企业法人。  目前在中国的金融市场,投资公司一般以“投资银行”的角色称呼出现,顾名思义投资公司必须拥有大量的自有资金,才能实现真正的投资运作。
    同时,由于投资工作本身的难度还需要另外一种类似中介性质的企业来服务投资公司和企业,因此就出现了目前市场上众多的投资顾问公司,顾问公司并不具备真正的投资能力,只是在投资活动中为项目方和资金方牵线搭桥,并从中收取顾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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