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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过??辞职拉长不签??非要我签劳动合同 过后才给我签??我该怎么做?

合同纠纷 2019-01-25 2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可以收集可以证明你们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 单位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自工作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仍存在其他行为,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持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期满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批准,涉及工资待遇等问题存在纠纷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建议复印一下辞职书,拍一些你工作环境的照片,保留工作证什么的作为证据,方便辞职以后领取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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