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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客户给了我3万元的定金,我把3万元转给了下一个中介,下一个中介把定金转给了你的卖家。然而,到期后,货物无法发货。现在客户要退押金,但是我的下一个家和卖家不退押金。我该怎么办?我有法律责任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3-21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对方不退押金的话可以采取以下这些方式来进行解决:
    1、双方先进行协商要求对方退还其定金;
    2、如果协商后对方仍然拒绝退还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进提起诉讼,需要由人民法院审理来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押金不退,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签订合同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递交起诉状并准备证据,等待人民法院立案。
    定金属于担保方式的一种,均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定金,用来作为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担保。
    同时也规定了定金规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应当书面约定,没有书面约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
    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 法律分析:那么不退押金是正常的;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对方无故不退押金,那么对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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