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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是我和我的女儿。我们必须向法院起诉,要求整个判决收取多少钱?

家暴 2023-03-21 1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庭暴力的诉讼费用法院不会减免。当事人申请减交诉讼费用的条件包括: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其他情形。家庭暴力不属于减免的范畴,因此,不会给予减免。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家庭暴力的诉讼费用法院一般不会减免。但属于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情况下,可以主张减免。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的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 法律分析:法院。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以民事裁定的形式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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