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贵公司上班7年多了,在今年2018年11月份退休,而劳动合同在2018年3月31号就到期了,公司现在为了不给我办理退休就只给我续签半年合同到9月份,请问这样合法吗?而劳动合同在2018年3月31号就到期了,公司现在为了不给我办理退休就只给我续签半年合同到9月份,请问这样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9-03-12 15: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过中介租房签约的房子到期应当找房主直接退房。租房给的中介费一般是是不会退的。
      中介公司只是起介绍作用,实际上还是你与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你与房主是租赁合同关系,办理退房手续应当找房主,与业主结清费用,拿回您的押金,同时将房屋按照交房时的样子交还业主就好。
  •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愿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该怎么办呢?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有哪些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知识。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给你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干部60,工人55;女干部55,工人50岁),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退休人员审批花名册并携带认识档案到社保局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到地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需要公示一周,公示满后将公示表加盖工会、监察和人事部门的印章再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后将审批表送社保局,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具体退休年龄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办理退休其中一个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另外还必须要有十五年以上的养老保险交费年限,只要达到这两个条件,那是肯定可以办理退休的,除非你没有交纳养老保险,或者交费年限不够,你应该咨询一下不办理退休的原因,不可能无故不给办理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