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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曾经的单位给我缴了7年多养老保险,后来我又在灵活就业续缴十三年,现在我5O岁了,可社保那里不办退休,说是单位没缴够十年,到55才能退,这合理吗我曾经的单位给我缴了7年多养老保险,后来我又在灵活就业续缴十三年,可社保那里不办退休,这合理吗

保险纠纷 2019-01-20 14: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2018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
    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 “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阶段性特殊政策,有时间要求,请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紧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从明年1月起,我国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如果您抓住了这个机会,给您带来的好处,一是往前补缴11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缴的少,11年一共补缴养老保险费19000元左右;二是缴费年限多了11年,相当于过去说的多了11年工龄一样;三是多了11年缴费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条件时,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经济账,别再犹豫了,请您抓紧到所在的社保分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4、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
    我国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有三种形式,一是城镇职工,二是城镇居民,三是农村居民。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区别不是很大,主要是缴费上,事业机关的基本养老险相对来说,个人担负的较少,对工龄也要算的,虽然之前不一定是缴了钱的,保障上由于视同缴费年数较长,所以领取的相对较多。
    不过随着国家要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所以2者最终会走在一起。
  • 可以向单位申请缴纳社保,有单位承担缴纳份额,个人缴纳个人需要承担的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
    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 退休后社会保险会对依法缴纳并满足领取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金:
    1、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又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退休时上年度当地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20%计发;“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其基础养老金按其实际缴费年限的最后五年当地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平均数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除以120计发。
    2、补贴性养老金计发标准: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础养老搜索金在原计发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5 %,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再提高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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