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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无锡,营业执照正副本都没有,我该如何挂失?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3-23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挂失后的规定如下: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不可以。
    只有营业执照丢失才可以申请营业执照挂失。
    营业执照如何挂失:
    1、先登报声明(市级或以上报刊)。
    2、带上未丢失的执照原件,补照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登报的报纸原件。到所属辖区工商所办理补照。
    3、补照和注销可同时进行。没有规定多少天后才能办注销。
  •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副本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然后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工商局办理补办,具体流程是: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应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员当场会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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