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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2.3.16判过缓刑2年 18年又打人致轻伤走法律程序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9-01-19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轻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重处、轻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  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零四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五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六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缓刑适用但书】  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作赔偿的;  
    (二)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三)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
  •   刑事拘留不代表一定会判刑。法院判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判刑。  检察院批准逮捕,已说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也不代表法院一定会判实刑,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都是可以争取缓刑的。
  •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具体赔偿如下: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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