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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孩子母亲,离婚后由我抚养孩子,请问孩子几岁后可以不经过父亲同意,自己改名字?

离婚 2019-01-31 05: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 你好,可以的,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是有必要告诉你,变更抚养权的案件是比较难打的一种,需要出现法定的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事由,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情况需要举证的,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滨州律师王凤玲回复
  • 更改姓名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2、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读书的由学校盖章)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
    5、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理由的话我的是因为原来名字的谐音粗俗不雅,后面通过了,官方的理由是:
    (一)被收养的小孩;
    (二)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三)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四)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五)经生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六)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
    (七)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
    (八)其他认为理由正当。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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