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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农村房屋没有房地产证、宅基地证和建设规划证,如何解决被其他村民占用的问题?

土地纠纷 2023-03-24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补偿


  • 法律分析

    可以办理房产证,户主如果不是本村人,是办理不了房产证的;如果是本村人,那么,需要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即在本村以前没有办理过宅基地证,这样才能办理宅基地证和房产证。农村无证房屋产生物权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的方式处理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所建造的房屋,是可以依照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的。农村房子房产证的办理流程:自建房的房主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村委会向乡建办提出申请,乡建办的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等等。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第一款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农村房屋所有权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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