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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要搬走了,我是孕妇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3-24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搬迁孕妇不去的,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搬离了现在所在城市的,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支付标准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单位要搬迁,只要女职工还在单位继续工作,单位会继续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计划生育险,由单位按职工人数缴纳,个人不交纳生育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单位要搬迁,只要女职工还在单位继续工作,单位会继续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计划生育险,由单位按职工人数缴纳,个人不交纳生育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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