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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讲一下我家庭情况,爸爸和我妈妈在07年离婚了,后妈嫁给我是在不记得是09年还是10年的时候,带了一个女儿。爸爸在和后妈结婚前和妈妈有一套房子,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已经卖了十几万,房子价格大概在50多万现在我正在住。后来在和后妈结婚期间买了一个车库,大概8万左右正题:爸爸在17年7月检查出来是肝癌晚期,但是为了让爸爸有求生欲好好配合医生治疗,我们家里人都没有告诉他重病。在一检查出来我就立刻就辞职在医院照顾爸爸,后妈照常上班,几乎很少去医院照顾爸爸几乎都是我,中间送了几次饭。中间爸爸所有的医疗费用和日常开销阿姨都没给钱,爸爸第一个不想拖累阿姨,也有阿姨实在不称职提出离婚,阿姨问爸爸要5万块。最后爸爸没有同意,人之常情觉得自己生这么重的病,还问自己要钱。其实爸爸私下和我说如果阿姨没有开口,不会一分钱不给他的,至少几万都会给的。后期爸爸去世安葬包括我结婚都一分钱都没出,现在结完婚我决定搬回家住,住了一个晚上,我就回了我婆婆家,今天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家里停电了,让我交电费,说他没拿爸爸钱,让我以后支付家里的开销。清明节去山上祭拜,下午就在一起说还说家里的房子、车库、车、财产、爸爸商业保险她要分。1、商业保险是我亲妈的受益人,在我爸爸去世之后去领钱我才知道的。这个没有给后妈,她是否有份?2、房子是爸爸婚前的财产,有立下遗嘱表明给我的。和后妈是否有关系?3、车库是婚后财产,当时爸爸买的时候没有那么多钱,问后妈借了2万,最后后妈连本带利的都要走了。4、关于财产现金,和妈妈离婚分配了一辆车卖了十几万,我爸爸是否可以自己分配。5、爸爸生病期间所有开销,日常开销水、电、天然气、买菜、买抗癌药,请专家,没有发票的开销6、有人借爸爸4万的欠条,是否可以抵给后妈?7、社保全额支付从2月份开始,都是爸爸朋友垫付的,平均一个月1千左右直到12月份,未结清。如果打官司,后妈可以得到多少?不会一分钱不给他的,是否有份?是否有关系?是否可以自己分配。

离婚 2019-06-10 10: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遗产的财产分割,规定是:
      如果得到遗产时候是依据遗嘱指定的个人继承,这遗产就属于继承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该财产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如果继承人得到该遗产不是依照遗嘱办理的个人单独继承,该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离异时候需要离异双方平分该财产。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以,如果存在抚养关系,则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 婚前个人的财产,离婚后对方是不可以分割的。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 遗嘱的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
    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
    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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