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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给我借了五万块钱.2012.9.14借的,月利息百分之二,三个月结一次利息,2013.2.8日给了五千元利息,2015.5.5日给了两万利息.2017.12.4给了三万利息,我叫他2018年五月一日以前再给我四万块钱就清了我还他借条,他说不还了,叫我上诉,请问我能要回来我的本金和利息吗?三个月结一次利息,他说不还了,请问我能要回来我的本金和利息吗?

债权债务 2019-05-24 2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须在首先必须确定准确的诉讼
    时效期间,然后在诉讼期内向人民法运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借款人履行偿还义务。否则,你将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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