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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意外保险怎么报销

社会保险 2023-03-25 1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意外保险报销: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申请报销工伤意外保险的办法:
    1、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书、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3、核定相关费用后,支付给职工本人或者支付给单位,由单位转交给职工。法律依据:申请报销工伤意外保险的办法:
    1、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书、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3、核定相关费用后,支付给职工本人或者支付给单位,由单位转交给职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保险报销的流程:
    1、首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2、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3、携带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明细、住院病历等等向社保机构进行工伤保险报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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