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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问你现在二胎国家有没有补贴资金?

其他 2023-03-28 04: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在二胎补贴方面也是会根据每个省市不同地方的经济条件进行分标准发放,并且也会按照二胎出生后的时间为标准,进行三年内的补贴。根据各个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同,补贴金额也会有区分,贫困一些的地方每个月会进行500元补贴,而那些经济相对稳定的农村国家会给每个家庭发放奶粉、纸尿裤等一些儿童经常用到的商品。
    生育二胎的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只有农村户口才能享受对应农村的补助,城镇户口需要按照城镇的补贴政策;在家里属于独生子女,或者孩子都是女儿的情况,按照农村二胎政策,如果第一胎是女儿,生二胎还是女儿的话,就可以领取到对应的补贴;家里面的老人年满60周岁,如果一户家庭里面,存在需要抚养的孩子,但是老一辈又到了退休的年纪,为了减轻年轻人的负担,会给予对应的补贴;在初实行计划生育的时候,没有违规记录的可以领取补贴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法律分析:现在生二胎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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