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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今年可以办理划拨房产过户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怎么算?

房产纠纷 2019-02-03 11: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及相关材料至房管 部门办理登记,目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等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即县级以上土地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房屋权属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经公证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入股协议、分立合同、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 、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
    6、其他必要材料。
  • 当地 房管局 咨询 参考 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出让金
  • 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
    1、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
    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
    2、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收益的一种方式,简单点说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没有给政府钱的就是划拨,主要用于政府项目,出让就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人将土地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者是国家划拨给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后者是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个人、单位或者集体。
    4、要判断是用于那方面,如果是私人购买商品房,肯定要出让土地好些,但政府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划拨土地,即使购买了,也不影响使用权。
  • 划拨性质的土地所属住房想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当事人先到土地所属本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缴纳土地出让金,转变土地使用性质为出让,再申请办理住房的赠与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
    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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