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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宏伟律师,分公司被迫吊销营业执照,对总公司和法人有什么影响吗?

其他 2023-03-30 0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对法人有影响。公司被吊销后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此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再次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答:分公司吊销营业执照是会影响到总公司的运营的,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是一个公司,法人都是总公司的,但是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应该不会受到影响,在年检的时候,可能会受到一些惩罚,不一定是以人民币方式,比如口头警告和业内公示。
    法律依据:是由于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
  • 法律分析:吊销营业执照对法人的影响如下:
    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
    3、企业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贷款和移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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