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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月拿到的住房公积金是租房手续!请问我这个月能不能拿到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 2023-03-30 0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途为: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住房公积金是交的当月还是上月的由各地住房公积金分理处来做规定的,有的地区是一个月交一次,当月交当月的,也有是当月交上月的,还有的地方管理不严,可以是一次性交好多月的,所以具体的操作还是要咨询当地公积金的办事机构。
  • 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要求单位对公积金少缴漏缴部分予以补交。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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