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儿媳于2019年10月举行婚礼,2020年5月领取结婚证。她于2021年元旦离家,至今未归。我已经起诉离婚,没有被判离婚。现在有个问题。我们结婚的时候有10万的颜色,对方父母给的有2万到3万,我父母给的有17万的礼物,2019年11月借给叔叔。这笔钱是婚前还是婚后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3-31 04: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财力结婚之后给予,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才能按照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取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也说明,对于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即使符合事实婚姻的实质要件,我国也不承认该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
    一方起诉分割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的,人民法院按照分割共有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判。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焦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