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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3-31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德州生产、销售劣药罪刑事立案标准是:
    1.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第十八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造成了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有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十八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
    1、生产销售劣药罪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生产销售劣药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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