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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打了,嘴上缝三针,没住院,我现在起诉到法院了,对方能赔偿我多少?

刑事辩护 2019-02-15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人打伤赔偿:殴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害人应当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施暴者法律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受害人要求赔偿属于民事案件,需要受害人自己到法院提起诉讼,不是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诈骗犯罪类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侦查,但受害人也可向检察和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具体程序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一方存在打人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但是这种情况下,通常只会在被打者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的情况下,依法请求打人的一方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并不会因为该方存在打人的过错而剥夺其离婚财产分割的权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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