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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上班的公司老板让借钱给他,可是钱到期了,迟迟不还,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2-28 16: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借钱不还被起诉怎么办的做法经人民法院调查债务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如有恶意转移,可向人民法院,债务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197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的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的用途、数额、币种、利率、还款期限及方式等的条款。198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由关规定。199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状况、财物状况等真实状况。207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综上所述,个人系自然人,根据问题的描述,自然人为贷款人,公司(法人)为借款人。为最大限度的保障贷款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双方借款合同的如约履行:
    1、在合同之中约定明确借款的用途、数额、利率、币种、还款期限及方式、以及逾期还款逾期利息的支付方式及计算方法。
    2、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对借款合同的订立过程进行公证,保证借款合同的订立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保证借款合同系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3、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或担保物,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下,由担保人偿还债务或以担保人拍卖的借款优先受偿贷款人。
    4、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要求借款人提供与贷款业务有关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综合评价借款人借款用途的前景,以及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收益预期和偿还能力的评估。做到最大限度的降低借款风险

  • 1、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依法发起民事诉讼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2、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订立借款合同之时,债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债务人提供了担保物,在债务到期,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将担保物留置,以其变卖的价款得到优先受偿。
    3、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订立借款合同之时,债务人提供了担保人,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履行了债务之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4、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有权搜集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发布支付令。人民法院收到支付令申请及相关证据后,会将支付令申请的副本及相关证据的复印件及复制品,邮寄给债务人,要求其答辩。
    5、如果人民法院认定不足以发出支付令的,会转入诉讼程序,但是债权人不同意的除外。即便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可以于诉讼程序之中继续举证,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6、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后,债权人有权持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债权人如果对于手中证据有足够的信心,可以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
    8、债权人同时有权主张逾期还款的违约利息。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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