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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纠纷的执行款交给法院执行人员,但执行人员没有给出收据,十多年后,法院又要重新执行

刑事辩护 2023-04-01 02: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法院的执行款一直不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法院院长批准延长执行等情况。如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以提供给法院执行法官。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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