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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快满三岁了,比较黏我,我跟他爸爸在他一岁2个月时离的婚,抚养权归他爸爸的,他爸爸再婚育有一儿,我目前单身。现在我想去看我儿子接他过来玩玩,他们家不同意,说孩子不懂事,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要我等孩子懂事读一年级的时候再说,我难道真的要为了孩子的好而放弃自己的探视权吗?他爸爸再婚育有一儿,我想去看我儿子接他过来玩玩,他们家不同意,我难道真的要为了孩子的好而放弃自己的探视权吗?

综合法律 2019-05-19 17: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约定放弃孩子的探视权吗?探望权的条款应受《婚姻法》调整,探望权是一种身份权,离婚双方无权通过协议的形式剥夺探望权,离婚协议中关于放弃探望权的条款为无效条款。   探视权是一种身份性的权利,当事人既无权放弃也无权剥夺。
      探视权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该权利基于离婚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基于亲权而派生的法定权利,该权利是亲权的核心内容。
      法律规定,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解除。   父母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不与未成年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或母一方,亲权行使受到限制,部分亲权被停止,但探望等权利义务被保留了下来,法律在将监护权判给一方的情况下,同时赋予了另一方探望的权利,双方共同行使亲权。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解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探视权属于一种身份权,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是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的,探望权的条款应受《婚姻法》调整,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放弃探望权的条款为无效条款。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要了解更多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经验,请点击:婚姻家庭
  • 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法院一般会老虑以下因素: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子女意见。
    二、两周岁的以上十周岁以下的:
    1、随其生活的一方应有必要的经济能力;
    2、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的行为与因素,如有赌博习惯、身体有疾病、长期在外等;
    3、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形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一旦改变环境,不利于子女成长。
  • 可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 法律上谁抚养孩子有利就归谁。 你需要证明你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 但是既然女方不愿意离婚,你给对方一个机会,双方把继续生活的条件谈一下。孩子才三岁,无论没有爸还是没有妈对他的影响都会远远超出你的想象。
    三岁的孩子可能目前最需要的是妈妈,但是等到他十几岁懂事的时候,无论跟谁,缺失的哪一方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请慎重考虑,有问题解决问题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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