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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租一门面,是甲方的哥从甲方的单位租来的,单位出租合同上规定不能转租,现在甲方又要收回门面不继续租给我,刚好满1年,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单位出租合同上规定不能转租,现在甲方又要收回门面不继续租给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1-27 12: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承租人转租房屋到期后如何收回租房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
    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
    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 房屋转租纠纷一般会涉及下面几种情况,我们分别来看一下:  
    一、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问题  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处分。  《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二、租赁合同解除致次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的损失承担问题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三、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要求解除问题  如因转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出租人要求解除,而次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转租合同的,是两个租赁合同同时解除,还是判明次承租人直接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呢?  租赁合同因承租人未依约给付租金而致合同被解除的,则转租合同将因此而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但原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毕竟是两个合同,原出租人并非转租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强迫他继续履行转租合同。  因此,除非出租人与次承租人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否则,次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主张不能支持。

  • 一、如果甲方同意承租人乙方转租房屋,你需要注意房屋转租后的用途、以及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甲方与乙方在第一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期限);
      
    二、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转租,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第一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三、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是由乙方与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不需要与新的承租人签订合同。
      
    四、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后,就同时存在两份租赁合同(一份是甲方与乙方的合同、一份是乙方与新承租人的合同),如果就房屋租赁事宜发生争议或纠纷,三方各自按合同约定处理。
      
    五、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转租,乙方的擅自转租构成违约,甲方可依法解除与乙方订立的租赁合同。
      
    六、如乙方因甲方不同意转租而在租赁期限之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也构成合同违约,也应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当然,甲方也同意与乙方解除合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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