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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双方要离婚有个1岁多的孩子,还有外债,怎样协商离婚,女方怎样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 2019-01-27 07: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为了从于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建议家长们给孩子讲清利弊,帮助孩子做个客观明智的选择。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私念而影响孩子的成长。
  •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如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状况、孩子成长背景以及哪一方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发展来判决,原则上2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另一方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等情况支付抚养费,或者参照一方工资的20%到30%支付
  •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
    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视具体情况而定,与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方与母方的经济情况、教育状况、身体情况、祖父母是否要求且有能力等因素有关,如果一方有家暴、吸毒、赌博等恶习的证据不利于抚养权的争取;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判给女方;10周岁以上的子女,会参考子女的意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
    二十、第二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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