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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独生子女家庭。2018年,村里发福利,村干部以国家开放二胎政策为由,拒绝给我独生子女应该享受的待遇。请问我如何维权?另外独生子女有年龄限制吗?我是独生子女家庭。村干部以国家开放二胎政策为由,请问我如何维权?另外独生子女有年龄限制吗?

综合法律 2019-05-13 13: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 以苏州生二胎为例的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生二胎的条件如下: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第二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后,其中一个孩子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夫妻双方均为归侨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孩子数。

  •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二胎准生证政策有: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 考驾驶证有没有年龄限制,主要知识,  
    一、考驾驶证有没有年龄限制  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电车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大型客车为26岁。最高年龄限制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为70周岁,低速载货汽车、普通摩托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为60周岁,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大中型客货车、电车为50周岁。  
    二、新交规驾驶证丢失怎么补领  2013年新规正式实施后,对驾驶证遗失或损坏的,驾驶人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1日内即可领取到新的驾驶证,而此前的时限为3天。  在公安部第123号实施之前,车辆管理所办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业务的时限均为3日。但随着车辆管理所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等网络和技术手段的不断完善,以及车辆管理所工作岗位的优化调整,在更短时限内办理这些业务的条件已经具备。  因此,新规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缩短为1日,方便丢失驾驶证的申请人能够及时补领到驾驶证。  同时,123号令明确规定驾驶证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除收回驾驶证外,还将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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