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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法院传票,到法院才知道我岳母把我起诉了,请问我签署的购房合同是否无效了?

离婚 2018-07-19 17: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到传票后不到庭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1、缺席审判。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1)如果你是原告   《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即你申请撤诉,但是法院法院不准,并且给你发传票要你出庭,你不出庭的,就可以缺席判决。   
    (2)如果你是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你被起诉到法院,收到了传票,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即使你不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出判决。   
    2、撤诉处理   这里所讲的撤诉,是针对原告而言。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3、拘传到庭   拘传是法院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强制把被告带到法庭开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因此,拘传的对象只能是被告,而且要在合法传唤两次之后,才可以依法拘传。   并且是在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情况下,才可以依法拘传。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在程序上,拘传必须出示拘传证,拘传证应该由院长批准。

  • 一、从严审查“五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开发商的“五证”是最重要的证明材料,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不过重中之重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对于初次购房者来说,将上述材料作为合同附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保证“五证”的真实性,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二、弄清出卖人的义务至关重要

    对于出卖人的义务,合同中有多个条款涉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首先认准签约主体,有的开发商会委托中介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开发商作为出卖人,其最主要的义务就是交付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并转移其所有权。除此以外,出卖人还负有交付辅助单证的义务。

    物的瑕疵担保义务,保证交付的商品房符合质量要求的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保证所出卖的房屋的所有权具有合法性的义务;保修义务和忠于预售商品房设计的义务等。

    应该说,出卖人的每一项义务都是购房者用口袋中的银子换来的,因此,千万不能忽视。当然,买房应该,不要小看一个合同条款。购房者需要从细节上看端倪,上面的几个方面,是需要购房者在签定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这是用你的银子应该换来的对价。


    三、相关口头承诺是否落纸为安

    购房者需要注意,是否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合同。由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而开发商的种种承诺往往又不写入合同,因而不少购房合同纠纷是因此而起。

    购房者需要注意,是否将样板房情况在合同中确定。当走进时尚、漂亮的精装样板间,很多购房者都会惊叹于房屋的氛围和装修,放松了很多应该注意的购房问题。结果在购房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不小差距。

  • 起诉一般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懂相关的起诉流程的,建议最好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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