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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我今年32岁,09年结婚,现有一个儿子5岁。但是婚姻出现问题,如下:1、语言暴力:我于2010年有一个银行的面试没有去(他给我投的简历),自此,我的丈夫认为我不听他的话(不去面试银行,不考公务员,不考教师,导致现在没有体面工作,害了全家),语言暴力我,各种侮辱,比如SB、驴踢脑袋的货、娶我倒18辈子霉、不如娶初中生等等,把没人带孩子,他的事业没有发展全部归咎于我。长达8年的辱骂,甚至在我临产见红破水送医院路上时也没有停止。目前已严重到了不能正常交流哪怕一句话的程度。我想离婚,他不签字,也不服软,辱骂离婚了他不更倒霉,我要弄他家破人亡等等。2、完全不尊重我:我们的财产情况是这样,有09年婚后房屋一套,其他资产大部分都在他名下,他不让我看,每次我想看都是以哭闹才能看,上一次看是2017年。我在家毫无地位。3、我俩均211本科毕业,但是婚后为了家庭,孩子等等各种原因,我的工作总是断断续续。2018年3月26日刚离职,离职前月酬7千,目前正在找新工作。名下存款也不多。4、他打孩子:孩子2岁时耳朵被扯裂过,我拍有照片,但是没有去相关机构验伤。除照片无其他证据。目前他也习惯性打孩子,我录有一些视频。5、他长年语言暴力我,动过一次手,我痛哭时他曾经写过承诺书,写了有3张的样子但是我只留有一张2017年的,里面清楚写明他“因多年语言暴力我,导致我精神受损,若再犯他净身出户,孩子归我。该承诺书是他意志,具有法律效应。”这样的字样。以上就是我家庭目前的情况,我想咨询您几个问题:1、如果我起诉离婚,我现在没工作,当然可再找,但是我经济条件不如他,孩子能判给我吗?我不打算绝育去争取。2、他除了语言暴力我,打孩子,没有其他的不良习惯,我如果想争取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呢?3、他写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应吗?我可以不要财产,但是孩子抚养权我想拿到。谢谢您,王律师,期待您的回复 。??一个深受伤害的妻子和母亲如果我起诉离婚,孩子能判给我吗?我如果想争取孩子抚养权,他写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应吗?但是孩子抚养权

离婚 2019-06-20 10: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同时,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一般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 在与离婚之诉一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被抚养人尽管未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但是是法院审理的抚养法律关系中的抚养费的权利人,故而是具有抚育费给付义务的“对方当事人”。依法享有以自己名义申请执行抚育费的资格。
    否决其具有原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就是确认了在特定条件下被抚养人依法获得的民事权利,国家剥夺其司法救济权。
  • 《婚姻法》第36条第
    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司法实践,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5、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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