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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天去给孩子上户口,想让她随母姓,派出所说是需要亲生父亲同意,

离婚 2019-03-16 19: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新生儿上户口具体流程:
      第
    一、先要在医院把宝宝的出生证明办了,现在都是机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关的证件号是否都正确省的到了户政中心因为号码不对,产生其他的麻烦。
      第
    二、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爸爸一方或者妈妈一方,去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一定要带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准生证、还有宝宝的出生证明。
      第
    三、带齐这些东西就可以去户政部门给宝宝上户口了,现在新生儿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号了,还有就是独生子女光荣证也一起办了。
      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
  • 一般来说,没有准生证是上不了户口的。但可以去街道计生办公室去交罚款,罚款单和计生部门出的东西可以拿了去上户口。费用根据各地的计生条例罚款。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孩子的,男女双方应当分别依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且不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待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城镇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农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乡(镇)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当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是:   
    (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 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
    在我们国家按照法律规定,为小孩入户口你需要了解下面这几项的知识。

    1、小孩落户可以跟父母任何一方,由父母商定。

    2、小孩落户,不受父母户口地域的影响,只要各种证件齐全,都可以正常落户。

    3、上户口应该在小孩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但有部分地方是可以三个月以内的。如果你的小孩是超生的,可能手续会很麻烦,要等你交完所有的罚款后,携带罚款凭证和补办的所有手续,才能为孩子入户口。因此,小孩入户口需要如下手续:
    一、孩子父母结婚证;
    二、孩子父母的户口本;
    三、孩子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特别是《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一定要携带;
    五、准生证;
    六、如果孩子是收养的,需要携带市、区(县)民政局核发的《收养登记书》及复印件一份,收养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等;
    七、如果是二胎的,还需要携带《计划外生育申报出生证登记证明》。
    八、随父报户口、须出具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注意事项:如果你超过规定期限没有为孩子及时办理户口的,可能要补交一定的罚款或者补办一些手续(各地规定不尽相同,需要你及时与当地派出所咨询),然后携带上述证件为小孩入户口。
    为小孩入户口,携带上述证件,由父母双方任何一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由他人代办是一般情况一下是不允许的。
  •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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