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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诈骗11万,诈骗犯用于网络赌博,现在已经检察院批捕,如果钱没有赌完,可以退赃给我吗?还是上交国库?诈骗犯用于网络赌博,现在已经检察院批捕,可以退赃给我吗?还是上交国库?

刑事辩护 2019-05-23 02: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是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宣判前,能全部退赃的,是有可能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或法院判决免于刑罚的。况且,即使要被判刑的话,积极退赃,也能获得宽大处理。如果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捕了的,最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退赔,争取宽大处理。
  • 赌博诈骗具体的认定区分标准有三:
    (1)从欺诈内容来看,圈套型赌博的欺诈只是诱使被害人参与赌博,赌博型诈骗的欺诈必须使受骗者产生处分财物的认识错误;
    (2)从实施欺诈的时间来看,圈套型赌博的欺诈停止于被害人同意参赌之时,赌博型诈骗的欺诈必须要延续到赌博行为进行的过程中;
    (3)从实施欺诈行为所欲达到的目的来看,圈套型赌博的目的只是诱使他人参赌,而后凭借个人运气和牌技进行营利活动,赌博型诈骗的目的在于通过“有赢无输”的赌博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 没有收益也要按照开设赌场罪处罚,但可以依据情节适当予以从轻量刑。
    一、开设赌场罪(网络形式)构成要件:存在主观故意性:从主观意图上讲,具有故意实施的行为,本心就是想聚众赌博,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存在客观真实性:从客观方面讲,以网络方式设置了聚众赌博的经营条件和模式,经营条件和模式类似于现实中的赌场。这种情况下即可以参照现实的赌场情形予以处罚。
    二、《刑法》对开设赌场罪的处罚规定: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具体案情具体分析,例如:被网络诈骗五万多元,数额巨大,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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