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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家里双方父母定下来急忙结婚的,当时没有办结婚证,只办了酒席,因为感情不合我暂时回娘家居住,现在想离婚我该怎么办?当时没有办结婚证,因为感情不合我暂时回娘家居住,现在想离婚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3-27 23: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婚姻法》等法律规定:
    (1)符合法定年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2)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二、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因没有领结婚证,你们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就不存在起诉离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 现在领取结婚证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结婚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夫妻离婚,一方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当视不同情况而定。一般说来,若所继承的遗嘱有明确确定只归继承者一方所有的,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反之,则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评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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